2008/05/24

缴纳特殊党费三千大洋

没有人认为自己缺少爱心,更不会宣称自己没有爱心。但这种划定标准摊派,直接从工资扣除的方式,实在让人难以接受。
为什么组织者要强制捐款呢?一是以XX之心度XX之腹;二是为了对上邀功。第一种动机,是对俺的有罪推定,伤害了俺的自尊心(在中国还想要自尊?)。第二种动机,是对俺的利用,也是一种合法的抢劫。
只能是发发牢骚,又能怎样呢?

没有评论: